浙江工业大学

MBA、DBA、EMBA

关于推选2014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浙工大发[2010]18号文)规定,2014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浙工大发[2010]18号文)规定,各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上一学年度获得博士学位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上一学年度获得非专业学位硕士学位人数的10%。

二、报送材料: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排序)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

2.各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推荐表格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

3.各被推荐人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一份及论文最终版电子稿一份;

4.各被推荐人的论文评阅书电子稿、答辩记录扫描件,以“学院排序+姓名+评阅书/答辩记录”格式命名文件,如“化工01+王**+评阅书.pdf”。

以上材料请与2014年夏季学位申请材料同时交研究生院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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